关于段家琦等6名同学由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分流至相应专业类别的学术学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16 浏览次数:0次
根据《大象传媒 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冀医校〔2025〕43号)、《大象传媒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冀医研〔2024〕8号)有关规定,对已参加两次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仍未通过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转为学术学位并至少延期一年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进行培养。
鉴于此,拟将段家琦等6名同学由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分流至相应专业类别学术学位,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6年1月16日-1月20日
联系电话:0311-86266808

